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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国豪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   执业证号:14107199410889764
业务专长:合同纠纷、金融、房地产。
联系电话:13937368118
详细介绍: 杨长庚,男,汉族,1963年8月14日出生,中共党员,郑州大学法学院法学专业本科毕业,获法学学士学位,河南省司法警官学院副教授,新乡仲裁委员会仲裁员。
毕业后至今一直在河南省新乡司法干部学校从事民商法、公司法、物权法等法律理论研究和法律教学工作,先后出版法学专著三部、发表专业论文30余篇,熟国家的法律、法规和政策,具有深厚的法学理论功底。与此同时,自1985年开始先后在新乡地区第三律师事务所、新乡中原律师事务所、河南国豪律师事务所从事律师执业活动,期间,撰写发表了《公司企业改制过程中金融资产安全法律研究》《善意取得法律制度探析》《刑事附带民事案件精神损害赔偿之立法思考》《再议医疗纠纷损害赔偿的法律问题》《审判监督程序的立法研究》等有关法律论文10余篇,代理诉讼案件、办理非诉讼法律事务5000余件,其中有重大影响的30余起,如徐州飞虹网架(集团)有限公司和中国铁道部大桥公路工程局与新乡市金属材料公司购销合同纠纷案、新乡市汽车东站与新乡市金谷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拆迁合同纠纷案、新乡市护神特种织物有限公司与新乡市印染厂破产租赁案、新乡市第二工具厂兼并改制案等,为当事人挽回经济损失几千万元,赢得了社会各界的广泛赞誉。现在仍担任着多家政府、公司、企业的常年法律顾问,有丰富的律师实务执业经验。
执业擅长领域:合同纠纷、金融、房地产。